美国凯萨医疗机构研究人员进行了一项回顾性研究,发现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ASI)与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生存改善之间存在联系,包括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研究数据来源于该机构四个地区的研究团队,包括科罗拉多州、加州北部、加州南部、西北部。
受试患者(n =2723)包括2005至2011年间确诊的接受卡铂联合紫杉醇(CP)或卡铂联合贝伐单抗(CPB)治疗的IIIb-IV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研究人员的随访从化疗开始至患者死亡,直至2012年12月31日。研究人员从各地区临床数据库中提取患者人口统计学、肿瘤、化疗、发病率、用药和死亡率等信息。
化疗开始之前30天至之后90天内,任何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治疗均称为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研究人员通过Cox比例风险模型,调整年龄、性别、体重、疾病阶段、吸烟状况、肿瘤分级和合并症等因素,评估患者风险比率(HR),对经或未经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患者总生存期(OS)进行比较。
CP治疗组2, 277例患者中524例(23%)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446例CPB治疗组患者中116例(26%)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患者年龄较大并伴有更多合并症。CP组及CPB组患者中位生存期分别为8.7和12.9个月。
CP组患者中,同时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位总生存期为10.5个月,而未同时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位总生存期为8.3个月(风险比为0.81)。CPB组患者中,同时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位总生存期为14.9个月,未同时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位总生存期为12.3个月(风险比为0.81)。
同时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的CP和CPB组患者多元变量校正的风险比分别为0.79和0.70。
数据显示,CP或CPB治疗期间同时接受血管紧张素系统抑制剂治疗可改善非小细胞肺癌化疗患者生存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