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氧氯普胺常用于多种疾病引起的恶心、呕吐,尤其是化疗、放疗后的患者,以及急性胃肠炎、胆道胰腺、尿毒症等疾病引起的恶心、呕吐。下面这三个问题您认真考虑过吗?
1. 甲氧氯普胺与山莨菪碱可以合用吗?
甲氧氯普胺能止呕止吐,为胃肠促动力药。山莨菪碱能解痉止痛,其作用是松弛胃肠平滑肌,解除胃肠肌痉挛,并能减少胃酸的分泌。
甲氧氯普胺可单独用于反流性食管炎、食欲不振、嗳气等。胃部胀满及顽固性胃气胀时,如加用山莨菪碱,会使作用减弱。
山莨菪碱可单独用于十二指肠球部溃疡、急性胰腺炎以及胃肠蠕动亢进引起的绞痛等。此时如合用,无疑会产生对抗效果。
有一种情况例外:对于胆绞痛伴有呕吐的病人,甲氧氯普胺与山莨菪碱合用,二者的作用恰恰相辅相成。原因在于:甲氧氯普胺对胆道平滑肌的作用与胃肠道不同,不但不兴奋,对胆管括约肌还有松驰作用,调整胆管运动和胆汁分泌;另外,它还有镇静、治疗腹痛的作用。
2. 甲氧氯普胺为什么禁用于乳腺癌患者?
甲氧氯普胺属于多巴胺受体拮抗剂,能阻断下丘脑多巴胺受体,抑制催乳素抑制因子,可促进催乳素的分泌,进而可促进乳腺小叶增生,不利于乳腺癌的治疗。
3. 甲氧氯普胺为什么禁用于消化道出血患者?
甲氧氯普胺对于胃肠道的作用主要在上消化道,促进胃及上部肠段的运动,提高静息状态胃肠道括约肌的张力,增加下食管括约肌的张力和收缩的幅度,使食管下端压力增加。
阻滞胃-食道反流,加强胃和食管蠕动,并增强对食管内容物的廓清能力,促进胃的排空,促进幽门、十二指肠及上部空肠的松弛,导致出血加重。因此,甲氧氯普胺禁用于消化道出血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