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截肢好还是修复好呢

2012-04-23 09:59 来源:丁香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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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wyh:这是以前的病人,整理照片找出来的,大家说说这种情况是做皮瓣修复以后功能好还是干脆截了安个假肢的功能好呢?我个人意见不如截了好。

不过这个病人还好一点,因为足跟的皮肤还在,如果足跟也是没有软组织了,是不是截了好一些呢。我工作时间短,病人随诊的少,不知道皮瓣修复足底的皮肤功能怎么样,是否耐磨,是不是会经常出现溃疡,我个人猜测不会太好,皮瓣恢复得再好也不会长出足底这么厚的角质层来,所以我还是觉得截了好。

horrycai:如果皮瓣移植修复能够成活并可以避免溃疡的话,我的建议是能保则保!毕竟日后的功能重要啊,没了和有这么长一部分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大家可能都知道,少了一个大足趾就会引起步行问题了,何况这么长一段呢?当然对于骨科医生来讲截掉是很简单的事,而对病人来讲就是完全不同的事了。除非病人考虑花费等其他问题,并了解你的解释之后自己决定截掉,否则,我认为:能保则保!

理论上讲随着足底皮瓣的磨损挤压角质层会逐渐加厚,但很可能先期出现得溃疡面会经久不愈,当然也就无从谈起角化啦。个人意见:截!

人从婴儿开始的纤纤细肤可以一步一步的磨到几毫米厚的角质层,为何他就不能呢?无非就是要多注意,多保护,多磨练了。如果经济允许,还是那句老话, 没试你怎么就知道不行呢? xiaoyu2054说的只留足跟如何穿鞋? 即使可以,那穿的也是矫形鞋,功能上还是肯定比自然的要向去甚远的。这可能也是自然美的力量吧!哈哈。

gujiguji:1、坚决支持保肢并行功能重建, 足是人类行走功能得以实现的基础,更是体现“生命在于运动”的重要工具。足部创伤是足外科最常见的疾病,长期来,由于对足部的功能解剖和病理生理研究不足,对足部创伤的正确处理一直不够规范,有的患者因此造成患足功能的残废。进一步提高足部创伤的诊疗水平,尽可能恢复和保留患足的功能,无论对患者和社会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该患者为足部皮肤脱套,足趾缺损,创伤较为严重,但足部基本的负重活动结构(跟骨、第一跖骨,第五跖骨、足底筋膜、足部重要肌腱等)存在,有功能重建的条件,且清创后局部血供良好,植皮或皮瓣转移后成活可能较大,可行背阔肌皮瓣瓦合移植覆盖足背及足底,跟骨处皮瓣暂原位缝合。因为如果单纯游离植皮,即使成活也不能耐受体重及行走摩擦,导致植皮失败。而皮瓣移植耐磨,后期缺点主要是行走时“打滑”,但可经特殊矫形鞋而部分消除。

3、如果跟骨处皮瓣后期坏死,则小腿后侧的隐神经营养血管皮瓣可用于修复,这也是足背、足底修复不用局部皮瓣的理由之一,因其另有用处。

4、至于背阔肌皮瓣瓦合修复足部脱套,可参考穆广态经验。

个人愚见,欢迎指正。

ant17:本人建议:将足趾截掉。因为即使保留足趾行皮瓣移植末梢也很难成活。保留各跖骨,可保证足的正常负重结构,清创后检查跟骨处撕脱血运,若情况允许可原位缝合,前足足底可采用同侧胫后动脉皮瓣修复,向上包绕跖骨头后,足背可以中厚或全厚皮片移植。请斧正。

mingkui188:本人认为还是截肢好,如果保肢,可能会有如下的不足之处:

1、需要做皮瓣手术,手术难度教大,易于出现坏死,即使技术过关,皮瓣愈合,但也存在局部皮肤臃肿,穿鞋困难,局部组织不耐磨,易于出现溃疡,患者术后功能不佳。

2、若用原位植皮治疗,可能出现需要多次手术,病人花费较大,而且即使局部治愈,也有局部组织不耐磨,易于出现溃疡,患者术后功能不佳的问题。

3、目前假肢的制作工艺已经相当的好了,外观较好,功能也不错。不足之处就是费用教高,但我认为从性价比看还是值得的。

banditg3:我认为保肢重建功能较为理想,如果是青年人,就更应该保肢。

1、对于一个病人来说,截肢就意味着残疾,这对于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心理上难以承受。

2、从照片上似乎可见患者足胫后、足背A均存在,足的血供应该不存在问题,截肢的指征不足。

我个人认为应该保肢,用皮瓣及植皮修复创面。选择吻合血管、神经皮瓣(最好是吻合足背动脉,皮瓣应该取得越大越好)修复足底、趾端创面,植皮修复残余的足背创面。有感觉的皮瓣通过功能锻炼,形成溃疡的可能性降低。

具体伤情不清,纸上谈兵,见笑了。

xzl3max:截肢指证已公认的有以下几种:
1、烧伤、冻伤等外伤后,估计无恢复希望者,根据实际情况又可分为绝对指症和相对指症。绝对指症是指:主要动脉已受到不可弥补的损伤,肢体远端丧失血液供应,断肢再植手术无法进行。相对指症是指:肢体的肌肉、神经、肌腱、骨与关节受到广泛捣碎,则可根据情况,权衡去留之利弊。

2、肢体发生恶性肿瘤,尤其是各种原发性恶性肿瘤如成骨肿瘤等。确诊后须尽早截肢,以免延误时间,威胁生命,继发性恶性肿瘤,如继发性软骨肉瘤,就需考虑肿瘤的部位、大小、破坏程度等具体情况,可局部截除或截去整个肢体。

3、肢体感染已危害生命,气性坏疽感染发展快,肌肉损害严重、广泛或有严重毒血症的情况应考虑截肢。慢性骨髓炎、关节结核,无法治愈肢体受到严重破坏并影响全身健康时,也应考虑截肢。

4、供给肢体营养的主要血管因本身已病变或栓塞,使肢体发生坏疽者,应予截肢。在欧美国家中,下肢截肢起因于动脉硬化症和糖尿病等血液循环症占总截肢原因的60~70%,在日本的截肢原因占主导地位则是闭塞性脉管炎。

5、畸形,肢体经过病变或创伤,发生明显畸形,功能很差时,可考虑将无用肢体早日截掉,另外先天性畸形,影响功能和美观时,也可考虑截肢。

根据手术指证,该病人血运尚好,如果截肢,在经费和功能上,都是很严重的问题,因此,应该慎重行事。我认为,截肢是合适的选择,既符合实际情况,也是有利于保护自己。如果病人花钱了,而效果并不很好,那么对自己的处境是不利的。由于他是大面积套脱伤,足内容几乎完全暴露,防止感染,功能重建,皮肤移植等问题都是很难解决的。皮瓣修复导致患足外观及形态较差,反折后皮瓣坏死及溃疡机率大增。因此保持外形本身就是很严重的问题,而功能的恢复就更难了。所以我的观点就是截肢。用假肢代替,可以从功能和结构上得到相应的补充。相对效果是比较好的。

不能再犹豫了,截肢吧。要考虑病人的看法和想法,也要考虑实际情况,还要兼顾自己的安全。

zhph:我认为肯定是修复好,效果要看医生的水平了。修复方法可用:

1、交腿皮瓣加或不加游离植皮。

2、吻合血管的皮瓣。

3、游离植皮。

4、若撕脱的皮肤挫灭不严重可修剪后再植(反取皮法)。

其技术要求主要是彻底清创,娴熟的外科技术和良好的术后处理。

再好的假肢也不如父母给得真肢好。要节制那实在是可惜了。因为人家病人只是一个脚部的皮肤撕脱伤,怎么就轻易截肢呢?贵院无力治疗可转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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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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