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要点
- 放疗是治疗肿瘤骨转移引起疼痛的有效姑息性治疗方式,重复放疗是常用的有效治疗方案,但具体放疗剂量和放疗次数对治疗效果的影响目前还属未知;
- 在需要进行重复放疗的肿瘤骨转移伴疼痛的患者中,单次8Gy放疗的效果并不劣于20Gy多次放疗方案,但8Gy方案的毒副反应少于20Gy方案;
- 但是在不同患者中,需要根据其临床特征权衡风险获益进行个体化分析和方案制定。
对于多种实体肿瘤后出现骨转移的患者而言,重复放疗是一种治疗疼痛的姑息性治疗方法,但是目前缺乏相关数据确定最佳分次治疗方案。在本文中,来自于加拿大健康卫生中心的Edward Chow等为了评估在需要进行重复放疗的骨转移疼痛患者中,2剂量分次放疗方案对其治疗效果,他们设计了相关研究,并将研究结果发表在Lancet Oncol 12月最新的在线期刊上。
本研究为多中心、非盲法随机对照研究,研究在9个国家内进行。研究者所纳入的受试者为年龄在18岁及以上、经影像学证实具有骨转移的患者,并且这些患者具有疼痛的症状(采用特通简明量表评分在2分级以上),这些患者既往接受过放疗,应用剂量稳定的止痛药物治疗。
研究者将符合上述入组标准的受试者按照1:1的比例随机分为2组,一组接受8Gy放疗(单次进行),另一组接受总剂量为20Gy的多次放疗,随机化分组采用由电脑随机生成的序列进行分组,并根据患者既往所接受的放疗方案、对初始放疗的反应和所接受放疗的研究中心进行分层。
本研究的主要终点事件为在第二个月时的总体疼痛反应(定义为对治疗的完全反应和部分反应,通过简明疼痛量表进行评分或根据镇痛药的应用变化情况)。研究者采用意向治疗分析法对研究结果进行分析。本研究在ClinicalTrials.gov注册,注册号为NCT00080912。
在2004年1月7日至2012年5月24日期间,每组都纳入了425名患者。在随机化分组之后,研究者发现在8Gy组中有19人(4%)不适于纳入最后的分析,在20Gy组中为12人(3%);在第2个月时,8Gy组中有140人(33%)无法进行评估,在20Gy组中为132人(31%),因此在意向治疗分析中这些患者的数据被定义为缺失数据。
采用意向治疗分析法进行评估,在8Gy组中有118人(28%)在治疗后疼痛有所缓解,而在20Gy组中有135人(32%),两组差异不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95%可信区间上限低于事先定义的非劣效性区间10%。
采用按方案分析法进行分析,在治疗后疼痛有所缓解的患者数在8Gy组和20Gy组分别为116人(258人,45%)和134人(263人,51%),两组差异同样无显著统计学意义,95%可信区间上限高于事先定义的非劣效性区间10%。
在第14天时,最常见的急性放疗相关毒性反应为食欲缺乏(8Gy组/20Gy组:56%/66%)和腹泻(8Gy组/20Gy组:23%/31%),不良反应发生差异在两组间有显著统计学意义。在8Gy组的425名患者中有30人(7%)发生了病理性骨折,而在20Gy组中的425人中有20人出现病理性骨折,OR为1.54,两组差异无显著统计学意义,脊髓受压或马尾神经受压在8Gy组和20Gy组中分别为7人(2%)和2人(<1%),OR为3.54,两组差异显著统计学意义。
本研究结果指出,在需要进行重复放疗的肿瘤骨转移伴有疼痛的患者中,与20Gy多次放疗相比,单次8Gy放疗的效果并不劣于20Gy方案,但8Gy方案的毒副反应少于20Gy方案。然而按方案分析的结果并不充分,所以根据不同治疗的有效性和毒性反应需要就患者个体特征来做出权衡。
研究背景
在肿瘤骨转移的患者中,放疗是治疗肿瘤转移引起疼痛的有效的姑息性治疗方式。系统治疗和支持治疗中所取得的进展延长了上述患者的预期寿命,由此带来的是既往放疗部位疼痛症状的复发。
对于这些在接受过放疗之后疼痛症状仍然没有缓解的患者而言,重复放疗或许是姑息性疼痛治疗的选择之一,对于那些在经过放疗后疼痛症状部分缓解的患者而言,重复放疗或许能带来额外的治疗获益,此外该治疗方案也适用于在初始放疗后获得满意的疗效但后续再次出现复发的患者。
来自7个单组队列研究的数据提示,在527名患者中,有306人(58%)在重复放疗后对治疗出现反应。然而,就我们所知,目前还没有人设计随机对照研究来评估不同放疗剂量分次计划对骨转移患者的治疗效果。
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比较两种常用的治疗方案——8Gy单次治疗或20Gy多次治疗——在既往接受过放疗后仍出现疼痛的肿瘤骨转移患者中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