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根据在2014欧洲肿瘤会议上所发布的数据指出,在妊娠三个月以后,如果进行化疗的话,那么对于在子宫内暴露于化疗环境的胎儿来说,尚属安全。
该研究的主要研究者、来自于比利时Leuven大学医院的Amant指出有一些患者选择终止妊娠、延迟肿瘤治疗(影响自身预后)、或是选择早产的原因之一或许是由于惧怕化疗所带来的风险。
一项关注于化疗对子宫内胎儿生长发育影响的病例对照研究结果提示化疗并不会影响胎儿的大脑发育或心脏功能。将暴露于化疗和对照组的儿童进行比较,2岁儿童的大脑发育在两组之间并不存在显著差异。两组儿童的心脏的直径和功能也在正常范围之内。
来自于布鲁塞尔Jules Bordet研究所的Azim在针对研究的讨论中指出,在妊娠的最初三个月化疗是禁忌的。我们总是等到妊娠的第4个月开始才开始化疗。并且除非在妊娠的最初就确诊为侵袭性病变,否则不应该考虑流产,除非出现了并发症需要提早生产,否则避免早产。
有一位参会者询问了有关蒽环类药物安全性的问题,蒽环类药物广泛用于一大类儿童肿瘤并且药物治疗有效。但是由于存在显著的心脏毒性反应(可为急性、也可出现在使用早期或后期),该药物的使用受到限制。Dr Azim指出在妊娠期使用蒽环类药物似乎是安全的。
虽然目前的数据还不够充分,但是对于那些目前几岁的儿童而言,不良反应的发生似乎很少(将暴露于化疗环境和没有暴露史的儿童进行比较)。Dr Azim并不认为目前所存在的数据能阻止他在妊娠患者中进行蒽环类药物的治疗。同时,他补充到治疗的关键是个体化。从定义上来看,所有的化疗都是不安全的。
在欧洲,每年约有2500名至5000名处于妊娠期的女性被诊断为肿瘤。然而,针对系统化疗是如何影响胎儿发育这一问题,目前还不甚明了。因此,肿瘤医生在对处于妊娠期的女性施行化疗时总是非常踌躇。
Dr Amant在2011年欧洲多学科肿瘤会议上所发表的一项研究的结果指出,在宫内暴露于化疗的儿童似乎并没有受到整体健康或神经或心脏功能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在2012年发表的两篇综述支持上述结果,得出的结论是对于罹患乳腺癌和妇科肿瘤的患者而言可以继续妊娠过程。乳腺癌和妇科肿瘤是在妊娠期最常见的两大类恶性肿瘤,并且妊娠不会对这两类肿瘤患者带来不利于预后的影响。综述的作者指出在给予母亲标准治疗的同时能够有效的维护胎儿的安全。
Dr Amant和其同事在他们的研究中评估了38名在子宫内暴露于化疗的儿童和38名没有暴露于化疗环境的儿童。这些暴露于化疗环境的儿童来自于比利时、荷兰和意大利,数据来自于肿瘤、不孕不育和妊娠国际网络,研究者同时根据这些儿童的特征进行了胎龄和性别的匹配并确立了对照组。
暴露于化疗的儿童的中位年龄为20.5月,对照组的儿童的中位年龄为22.0月。母体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为乳腺癌(61%)和血液系统肿瘤(22%),其中61%的女性接受蒽环类药物的治疗。研究者所进行的评估包括婴幼儿发育Bayley量表、智力发育指数(MDI)、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检查。
研究结果提示,中位MDI评分在两组中都属正常范围,并且两组间所存在的差异并不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暴露组和对照组的MDI评分分别为99.13和101.47。在妊娠期所进行的化疗疗程数与MDI评分之间并不存在相关性。但是在该研究中,研究者注意到,无论是在暴露组还是对照组,胎龄和MDI评分之间存在正相关,即胎龄每增加一周,MDI评分相应增加2.65分。
对那些接受心脏检查的受试者而言,心脏直径和功能都在正常范围之内,平均缩短分数为36%。
在一个相关研究中,Dr Amant和同事探究了放疗对妊娠的影响。他们评估了16例儿童,中位年龄为6岁,这些儿童在子宫内都曾暴露于放疗环境,同时他们也纳入了10例女性,中位年龄为33岁,她们都在产前接受过放疗。总体而言,长期的心脏评估、神经精神评估、行为评估和总体健康情况都在正常范围之内。
这些儿童在1.5岁、3.0岁、6.0岁和9.0岁时都接受了心超、临床神经系统检查、认知测试和健康行为问卷调查。成人受试者所接受的评估和儿童受试者类似。研究者将暴露组的心超结果和年龄性别匹配的对照组进行比较,将神经认知结果与测试年龄特异性正常值进行比较。
研究结果指出,妊娠期所接受的放疗的平均剂量为48 Gy,据估计胎儿所接受的放疗剂量为91 mGy。胎儿所接受的放疗剂量和其认知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线性关系。在该研究中,有一例儿童存在严重的认知迟缓,但是研究者注意到这例儿童所接受的放疗剂量相对较低,为34 mGy,在妊娠期也没有发生混杂的并发症。
这是第一个针对在宫内暴露于放疗的儿童的研究,因此需要更大的研究队列来强化研究所发现的结果。来自于米兰欧洲肿瘤机构妇科肿瘤分部的Peccatori指出这是一个重要的临床问题。在一份声明中他指出在研究所纳入的16例儿童中,除了3例儿童意外,其他儿童的神经精神评估、行为评估和总体健康情况评估都在正常范围之内。妊娠——尤其是妊娠晚期——并不是放疗的禁忌症。
虽然新的放疗技术和对胎儿所接受的放疗剂量进行精确模拟能改善目前放疗在妊娠期应用的现状,但在给予妊娠女性患者放疗时,尤其是在妊娠晚期进行时,仍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