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型骨肉瘤临床诊疗专家共识的解读

2016-12-16 08:05 来源:临床肿瘤学杂志 作者:牛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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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病学

骨肉瘤是最常见的骨原发恶性肿瘤,年发病率约为 2~3/100 万,发病总数占人类恶性肿瘤的 0.2%,占原发骨肿瘤的 11.7%。骨肉瘤好发于青少年,大约 75% 的患者发病年龄在 15~25 岁,中位发病年龄为 20 岁,小于 6 岁或者大于 60 岁发病相对罕见。本病男性多于女性,比例约为 1.4:1,这种差异在 20 岁前尤为明显。大约 80%~90% 的骨肉瘤发生在长管状骨,最常见的发病部位是股骨远端和胫骨近端,其次是肱骨近端,这 3 个部位大约占到所有肢体骨肉瘤的 85%。骨肉瘤主要发生部位是干骺端,发生于骺端和骨干的病例相对罕见。

多数骨肉瘤患者的首发症状常为疼痛和肿胀,前者发生要早于后者,大约 90% 的患者在影像学上有软组织肿块,但不是都表现为局部肿胀。肺转移是最常见的转移部位。历史上,截肢是治疗骨肉瘤的标准方法,仅 10%~20% 的患者能够长期存活,即便存活,截肢治疗也给患者带来严重的肢体功能障碍。随着现代影像学的不断进步和外科技术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化疗的广泛应用,骨肉瘤的综合治疗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骨肉瘤的保肢治疗成为趋势,5 年生存率可提高至 50%~75%。

预后

目前,影响骨肉瘤预后的主要因素有肿瘤部位、是否存在转移及转移部位、对化疗的组织学反应等。发生于脊柱、骨盆等中轴骨部位的骨肉瘤预后明显差于肢体骨肉瘤,发生肺转移或其他部位转移的患者预后差,肿瘤坏死率评估结果为对化疗反应差的患者预后差。既往骨肉瘤患者的预后极差,80% 患者因转移死亡。随着采用化疗手段,包括多种药物新辅助及辅助化疗,75% 的患者可获得长期生存,90% 的患者可以进行保肢治疗。即使是初诊时即发现有肺转移的患者,也有可能治愈。

骨肉瘤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仍不明确。病毒是可能的致病因素,原因在于动物实验研究证明病毒可诱发骨肉瘤。也有文献报道,环境中电离辐射可诱发骨肉瘤。尽管骨肉瘤患者常有创伤史,但创伤事件与骨肉瘤的发生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还不确定。放射治疗是继发骨肉瘤较公认的危险因素。

强调多学科协作

肿瘤的诊断与治疗是一个多学科的问题,需要多学科协作,骨肉瘤也不例外。目前骨肉瘤的诊断是临床、影像、病理三者相结合,其后续治疗也涉及多个学科,因此多学科协作在骨肉瘤诊治中起重要作用。共识推荐骨肉瘤多学科协作组的核心学科为骨肿瘤外科、骨病理科、肿瘤内科、放疗科和骨影像科,可能需要的学科为胸外科、整形外科、介入科、血管科及心理科。

骨肿瘤外科、骨病理科、肿瘤内科、骨影像科和放疗科医师是骨肉瘤多学科协作团队的核心成员,是骨肉瘤治疗队伍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与骨肉瘤患者的接触最早、最密切、最频繁,在骨肉瘤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骨肿瘤外科、骨影像科和病理科三者相结合才能正确诊断骨肉瘤。

骨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疗科分别代表了肿瘤治疗的 3 种主要方法,即外科手术、内科化疗和放射治疗。手术是骨肉瘤患者最主要的治疗方法,而化疗是骨肉瘤的重要辅助治疗手段,在骨肉瘤的综合治疗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骨肉瘤化疗的主要作用是提高保肢率和长期生存率,对于转移的晚期骨肉瘤患者,化疗是最主要的治疗方法。骨肉瘤是一种对放疗不敏感的肿瘤,在大剂量放疗后大多数患者仍有明显的肿瘤残存,局部控制率低,因此不能用单纯放疗来治愈骨肉瘤。放疗的作用主要是辅助性治疗或姑息治疗,对于不能手术切除的病变或拒绝截肢的患者,局部放疗有一定的作用。

骨肉瘤肺转移是制约骨肉瘤患者 5 年生存率的瓶颈之一。对于发生肺转移的患者,肺转移灶应以手术切除为主,联合化疗、放疗可以使患者的生存期延长,少部分患者甚至获得长期生存,这在国内外已经基本达成共识。骨肉瘤患者出现肺转移,如果病灶可以切除且患者的身体情况和肺功能能够耐受切除手术时,进行手术切除受累的肺组织是可以选择的治疗方式。

骨肉瘤的治疗是一个综合过程,除常规治疗外,部分骨肉瘤患者的外科治疗需要进行皮瓣、肌瓣移植,此时需要整形外科医师的参与;在骨肉瘤化疗中,部分药物可以通过动脉灌注的形式给药,也可能需要栓塞治疗或血管造影,因此就需要介入科医师参与;当骨肉瘤侵及重要血管时,为有效实施保肢治疗,也需要血管科医师辅助进行血管移植术对于骨肉瘤患者,尤其是青少年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能需经历截肢、化疗反应、手术打击等重大事件,心理科医师能够准确评估患者的心理状态,并提供适宜的心理干预,帮助他们建立治疗肿瘤的信心。

诊断

40 岁以下患者出现进行性的疼痛及骨病变,X 线平片上显示骨破坏、病灶边缘不清,提示恶性原发性骨肿瘤的可能性很大,应转到专业的骨肿瘤中心进一步诊断。40 岁以上患者,即使既往有恶性肿瘤病史也不能排除原发骨肉瘤的可能,同样应转诊到专业的骨肿瘤诊治中心就诊。

所有疑似骨肉瘤患者的标准诊断步骤应包括:体检,原发病灶影像学检查(X 线平片、局部 MRI 和/或增强 CT 扫描),骨扫描,胸部影像学检查(胸部 CT 是发现肺转移首选的影像学检查手段),实验室检查(血常规、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然后进行活检获得组织学诊断;最后完成骨肉瘤分期诊断。有条件者可考虑应用 PET-CT 对肿瘤进行辅助分期及疗效评估。

1. 临床表现

骨肉瘤的病史常为 1~3 个月,局部疼痛为早期症状,可发生在肿块出现以前,起初为间断性疼痛,渐转为持续性剧烈疼痛,尤以夜间为甚。骨端近关节处肿瘤大,硬度不一,有压痛,局部温度高,静脉扩张,有时可触及搏动,可有病理骨折。

2. 影像学表现

X 线表现为骨皮质破坏和不规则新生骨。在长管状骨,多发生于干骺端。CT 可显骨状和肿瘤内部化程,强化后可显示肿瘤的血运状况、肿瘤与血管的关系以及在骨与软组织中的范围。MRI 对软组织显示清楚,对术前计划非常有用,可显示肿瘤在软组织内侵及范围、骨髓腔内侵及范围,发现跳跃病灶。

CT 或 MRI 确定的肿瘤范围的精确性已被手术切除标本所证实,因此 CT 或 MRI 是骨肉瘤影像学检查的必要手段。CT 可以较好地显示皮质破坏的界限以及三维解剖情况。与 CT 相比,MRI 在显示肿瘤软组织侵犯方面更具优势,能精确显示肿瘤与邻近肌肉、皮下脂肪、关节以及主要神经血管束的关系。另外,MRI 可以很好地显示病变远近端的髓腔情况,以及发现有无跳跃转移。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选择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检查明确血管与肿瘤的关系。

3. 实验室检查

实验室检查如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与骨肉瘤诊断及预后相关,应在患者接受新辅助化疗前进行,在化疗的过程中须监测血常规及肝肾功能。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实验室检查在治疗和随访期间应定期复查。

4. 病理学检查

组织学表现符合骨肉瘤定义,即原发于髓腔内的高度恶性肿瘤,肿瘤细胞可产生骨样组织。该定义说明两个问题:其一,肿瘤起源于髓腔,并且是高度恶性肿瘤;其二,肿瘤细胞能够产生骨样组织,不计量的多少。

当病变的临床和影像学表现都提示为比较典型的骨肉瘤时,常用穿刺活检确诊。外科治疗前须行活检术,一般来说,没有遵循适当的活检程序可能导致不良的治疗结局。活检位置选择对以后的保肢手术非常重要,穿刺点必须位于最终手术的切口线部位,以便最终手术时能够切除穿刺道,因此建议在拟行外科治疗的医院由最终手术医师或其助手进行活检术。

活检时注意避免骨折,推荐进行带芯针吸活检(core needle biopsy),穿刺活检失败后可行切开活检。尽量避免切除活检,不推荐冰冻活检。细针活检(fine needle biopsy)在某些骨肿瘤中心也作为常规的活检诊断方法,但需要有经验的病理科医师配合。活检应尽量获得较多的组织,以便病理科进行常规的病理检查,还可以对新鲜标本进行分子生物学分析。

5. 分期

目前临床上使用最为广泛的分期系统是 Enneking 提出的外科分期系统,此分期系统与肿瘤预后有很好的相关性,被美国骨骼肌肉系统肿瘤协会(Musculoskeletal Tumor Society,MSTS)及国际保肢协会采纳,又称 MSTS 外科分期。此系统根据肿瘤的组织学级别(低度恶性:Ⅰ 期;高度恶性:Ⅱ 期)和局部累及范围(A:间室内;B:间室外)对局限性恶性骨肿瘤进行分期,肿瘤的间室状态取决于肿瘤是否突破骨皮质;出现远隔转移(M1)的患者为 Ⅲ 期(表 1)。

临床上肿瘤内科医生更为熟悉的分期系统是 2010 年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提出的 TNM 分期系统(表 2)。该系统按照肿瘤大小(T)、累及区域(N)、远处转移(M)和病理学分级(G)进行分类。

表 1 为 Enneking 外科分期1.jpg

表 2 为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骨肉瘤 TNM 分期系统(第 7 版)2.jpg

治疗与随访

目前骨肉瘤治疗通常采用术前化疗-外科手术-术后化疗即新辅助化疗加手术的综合治疗模式,治疗也强调多学科协作。

1. 辅助化疗

尽管 20 世纪 60 年代就有学者进行试验性骨肉瘤化疗,但直到同年代 Rosen、Jaffe 等相继将这些药物联合用于骨肉瘤的术后治疗,骨肉瘤的辅助化疗(术后化疗)才真正拉开了序幕。多中心骨肉瘤协作组(Multi-Institutional Osteosarcoma Study, MIOS)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医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Los Angeles,UCLA)进行了前瞻性的随机对照研究证实另外辅助化疗的确切疗效,辅助化疗组和单纯手术组的 2 年生存率分别为 63% 和 12%(P < 0.01)。此后,众多数据均显示了辅助化疗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生存率,其主要原因在于化疗能够杀灭肺微小转移灶或者延迟肺转移灶出现的时间。

目前观点认为:

(1)术前化疗疗效好的患者,术后可维持术前化疗药物种类和剂量强度;

(2)术前化疗疗效不好的患者,则需更换药物或加大剂量强度。建议骨肉瘤患者术后化疗维持总的药物剂量强度,用药时间为 8~12 个月(12~18 个周期)。

需要说明的是,国际上关于骨肉瘤的化疗方案众多,包括多个版本的 T 方案、不同历史时期的 COSS 方案和 Rizzoli 方案等等。尽管不同的治疗中心采用的具体方案各异,但由于使用类似的药物种类和剂量强度,其治疗效果相似。因此,本版共识并未推荐化疗方案,只强调药物种类和剂量强度。应注意的是骨肉瘤化疗剂量大、毒性高,各治疗中心均曾出现因化疗毒副作用从而导致患者死亡的情况。因此,应根据各自的情况和条件,合理调整骨肉瘤化疗的剂量强度,以保障患者的治疗安全。

2. 新辅助化疗

20 世纪 70 年代,随着辅助化疗的疗效被进一步肯定,骨肉瘤的外科技术也有了快速的发展,使得一部分患者可以接受人工假体置换,从而避免截肢。但人工假体的个体化设计和生产在当时大约需要 2~3 个月的时间,Rosen 等为避免患者在等待手术这段时间无治疗,设计了一个术前化疗方案 T5,即给予甲氨蝶呤(200 mg/kg)、长春新碱(15 mg/m2)和多柔比星(45 mg/m2)化疗,每种药物循环一次后手术,这就是最早的新辅助化疗方案。

后续美国儿童肿瘤协作组(Pediatric Oncology Group,POG)也设计了一项随机对照研究,一组为诊断后立即手术,另一组患者术前接受新辅助化疗,结果显示两组患者的生存率没有差异。同样,德奥肉瘤协作组(The Cooperative Osteosarcoma Study GroupCOSS)和 Sloan Kettering 纪念肿瘤中心的回顾性分析均证实,是否进行新辅助化疗并不影响生存率。另外,同样基于该研究结果,对于不能保肢的患者,则可以直接进行广泛外科边界以上的截肢手术治疗,后再行化疗,患者的总生存率未因没有行术前化疗而受到影响。

目前观点认为,新辅助化疗并不能在辅助化疗的基础上提高生存率,但至少有以下优点:

(1)化疗期间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保肢手术设计;

(2)诱导肿瘤细胞凋亡,促使肿瘤边界清晰化,使得外科手术更易于进行

(3)有效的新辅助化疗可以有效地降低术后复发率,使得保肢手术可以更安全地进行。

 对于术前化疗后仍不能切除的肿瘤,可行放射治疗。 骨肉瘤术前化疗推荐药物为大剂量甲氨蝶呤、异环磷酰胺、阿霉素和顺铂,给药方式可考虑序贯用药或联合用药,每例患者选用两种以上药物,经动脉或静脉给药(MTX、IFO 不适合动脉给药)。

我们推荐药物剂量的范围:甲氨蝶呤 8~10 g/m2(2w)异环磷酰胺 15 g/m2(3w)阿霉素 90 mg/m2 (3w),顺铂 120~140 mg/m2(2w)用药时间达 4~6 周期(2~3 个月)。广泛切除术术后病理证实疗效的,继续化疗;广泛切除术术后病理证实疗效不好的患者,术后应改变化疗方案或增加剂量强度。

3. 新辅助化疗的疗效评估

骨肉瘤患者术前需评估新辅助化疗疗效,从临床表现、肢体周径变化可以获取化疗疗效好坏的初步判断,后续需通过影像学检查(X 线:肿瘤的表现及累及范围变化;CT:骨破坏程度变化;MRI:肿瘤局部累及范围、卫星灶、跳跃转移变化;骨扫描:范围及浓集度变化;PET- CT:肿瘤局部累及范围及骨外病灶变化)来进一步评估。术前化疗反应好表现为症状减轻、影像学上肿瘤界限变清晰、骨化更完全、肿块缩小和核素浓集减低。

骨肉瘤化疗疗效的评价包括了临床症状及体征、影像学、实验室检查和组织病理学等多方面的综合评定,其中最重要的是组织病理学对肿瘤坏死率的评估。研究人员以术后标本中肿瘤细胞的构成和坏死情况为基础,制定了多种病理评分标准,但都有一定的主观性,而且结果受取材部位的影响,因此要求多点、足量取材。

关于肿瘤坏死率评估的具体技术方法和标准,文献报道各个中心不尽相同,其中 Huvos 评级系统是至今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表 3)。肿瘤坏死率 Ⅲ~IV 级者为化疗反应好,推荐术后化疗采用与术前相同的化疗方案肿瘤坏死率 Ⅰ~Ⅱ 级者为化疗反应差,提示远期预后差,术后应改变术前的化疗方案;术前化疗疗效持续不佳的患者应考虑外科手术治疗。

由于挽救化疗(salvage chemotherapy)的疗效一直无严格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证实,因此尽管肿瘤坏死率评估有意义,但其临床价值明显小于科研价值。同时,由于中国国情,目前在国内广泛开展肿瘤坏死率评估是不现实的,因此其应用并没有在本版共识中详述。

表 3 为 Huvos 的评级系统3.jpg

4. 外科治疗

(1)手术方式的选择

四肢骨肉瘤的外科治疗方式通常分为截肢和保肢两种。

在 20 世纪 70 年代以前,由于局部复发率高且瘤段截除后缺乏有效的重建方法,临床上常采用截肢术,直至现在,截肢仍然是治疗骨肉瘤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经骨截肢和关节离断术。截肢的优点在于能够最大限度地切除原发病灶,手术操作简单,无需特别技术及设备,而且费用低廉,术后并发症少,术后可以尽快进行化疗以及其他辅助治疗控制和杀灭原发病灶以外的转移。截肢的适应证包括患者要求截肢、化疗无效的 Ⅱ B 期肿瘤、重要血管神经束受累、缺乏保肢后骨或软组织重建条件和预计义肢功能优于保肢。

目前大约 90% 的患者可接受保肢治疗。保肢适应证包括 Ⅱ A 期肿瘤、化疗有效的 Ⅱ B 期肿瘤、重要血管神经束未受累、软组织覆盖完好和预计保留肢体功能优于义肢。远隔转移不是保肢的禁忌证,因此对于 Ⅲ 期肿瘤也可以进行保肢治疗,甚至可以行姑息性保肢治疗。但是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化疗反应好仍然是保肢治疗的前提。

保肢手术包括肿瘤切除和功能重建两个步骤。对应的是骨肿瘤学所涵盖的两部分内容,即肿瘤学和骨科学。在对骨肉瘤的治疗上也要满足肿瘤学及骨科学两方面的要求,即完整、彻底地切除肿瘤(细胞学意义上的去除肿瘤)及重建因切除肿瘤所造成的股骨肌肉系统功能病损(骨及软组织的重建)。

普通骨科医师最常犯的错误是过分地重视肢体功能的保留及重建,而忽略了肿瘤的治疗,即以牺牲肿瘤治疗的外科边界为代价,保留维持良好功能所需的组织解剖结构。骨肉瘤的生物学行为是影响肢体是否保留和生存期长短的主要因素,而骨骼肌肉系统功能的优劣则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如果肿瘤复发,其后果不仅仅是增加再截肢的风险以及加重患者的痛苦和医疗费用负担,它还使复发患者的肺转移率远远高于无复发患者,而绝大部分骨肉瘤患者死亡都是因为出现肺转移。因此,只有保证生存,才能够考虑生存质量的好坏倘若生存无法保证,再完美的功能也只是空谈。

保肢手术的重建方法包括骨重建与软组织重建。骨重建即重建支撑及关节功能,软组织重建是为了修复动力、提供良好的软组织覆盖。按照重建的特点又可以分为生物重建和非生物重建。

目前临床上可供选择的重建方法有:

A 人工假体,可以提供足够的稳定性和强度,允许早期负重行走,目前组配式假体功能良好,易于操作,但人工假体最主要的问题仍然是松动、感染和机械性损坏。

B 异体骨关节移植,既往的骨肉瘤治疗中曾经起过重要的作用,即使是现在,如果掌握好适应证,仍然是比较好的重建方法。其最大优点是可以提供关节表面、韧带和肌腱附着,但缺点是并发症的发生率高。有报道,包括感染、骨折等在内的并发症发生率高达 40%~50%。

C 人工假体-异体骨复合体(APC),一般认为可以结合人工假体和异体骨两者的特点,肢体功能恢复快,但同样也结合了两种重建方式的缺点。

D 游离的带血管蒂腓骨或髂骨移植。

E 瘤段灭活再植术,该重建方式在历史上曾经广泛应用,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由于肿瘤灭活不确切、复发率高、无法进行术后化疗评估,并且死骨引起的并发症高,目前已基本弃用。

F 可延长式人工假体,适宜儿童患者,须定期实行延长手术。

G 旋转成型术,适宜于儿童患者,但年龄较大的患者容易存在心理接受方面的问题。无论是截肢还是保肢,术后都应积极进行康复训练。

(2)外科治疗的术前计划和术后评估

不管采取什么手术方法,外科手术切除的原则仍然是以最大限度上减少局部复发为首要目标,其次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功能的影响。广泛切除术意味着手术切缘为组织学阴性,以达到最佳的局部控制效果。对部分病例而言,截肢可能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适当的选择。然而,能够合理保全功能时,应首选保肢手术。

在骨肉瘤的外科治疗中,一系列关于保肢治疗的处置方法最为人们所接受,并且在术前设计时首先被考虑。虽然在不同的专家之间,保肢治疗的方法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但对于外科切除,确实需要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Enneking 第一个提出这个问题,并提出了外科边界评价的概念。

然而,这个标准不够细化。Kawaguchi 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在术前化疗后根据影像学的检查结果,判断肿瘤的具体位置、大小及其与重要解剖结构的关系,从而设计肿瘤切除所需要的外科边界,即所要切除的正常软组织及截骨长度(图 1)。按照术前的设计实施手术后,要对切下的肿瘤进行外科边界的评价,以确定手术实际所达到的外科边界(图 2、图 3)。外科边界评定需要既对新鲜的、也对福尔马林浸泡过的标本进行评定。在标本的纵向和横向切面上拍摄边界最小处的照片,并且仔细地绘图。同时,对危险部位取材送病理检验,但是应注意减少福尔马林固定所引起的标本变形。

在这个评价方法中,外科边界分成 4 类:治愈性边界、广泛性边界、边缘性边界和囊内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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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为骨肉瘤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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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为骨肉瘤手术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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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为术前计划与术后标本边界评定对比

5. 随访

由于存在复发、转移、化疗或放疗相关合并症的危险,长期随访时必要的。长期生存患者还需要注意手术的潜在并发症以及放疗或化疗的潜在副作用,如假体松动、心脏毒性、不育、继发恶性肿瘤等。为了解患者生存状态,应安排一个多学科小组进行随访。治疗结束后即应开始随访。本共识推荐的随访时间间隔具体为:手术后最初 2 年,每 3 个月 1 次;第 3 年,每 4 个月 1 次;第 4、5 年,每 6 个月一次;5 年后每年 1 次至术后 10 年。每次随访内容包括:全面体检、局部 X 线、骨扫面、胸部影像学检查(胸部 CT)和功能评分。

对于复发的骨肉瘤患者,建议行手术治疗,术后再次进行化疗。通常认为:对于复发时间间隔小于术后 1 年的患者,建议换二线化疗;复发时间间隔超过 1 年者可考虑原一线方案化疗;术后边缘阳性者,如果能够接受手术可考虑行扩大切除或截肢术,如果不能接受手术可考虑行局部放疗。

对于进展期骨肉瘤患者建议进行姑息性切除或截肢,不能切除者应进行放疗,即使有远隔转移也应考虑手术治疗,并强烈建议加入临床试验研究。支持治疗是晚期患者多采用的治疗方案。转移性骨肉瘤的二线治疗是骨肉瘤化疗的难点,长期生存率不足 20%,目前,对于骨肉瘤肺转移的治疗强调多学科协作,至少需要骨肿瘤外科、肿瘤内科及胸外科医师的积极参与。如果化疗有效,对肺转移瘤进行外科切除是非常必要的。

但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尚无标准的骨肉瘤二线治疗方案,因此,在我国进行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有效的二线治疗方案对于提高骨肉瘤的总体治疗水平非常重要。

小结

骨肉瘤是青少年最常见的骨原发恶性肿瘤,规范的治疗模式是术前化疗-外科手术-术后化疗。骨肉瘤的诊断与治疗强调多学科协作,怀疑为骨肉瘤的患者应转诊至骨肿瘤专科医师就诊,需要接受规范化的新辅助化疗。对于接受外科手术治疗的骨肉瘤患者,应该进行术前计划,术中需严格实施,术后进行外科边界和化疗效果的评估,治疗结束后仍需长期的随访。

当前对于我国骨肉瘤的诊断治疗迫切需要解决的是规范化的问题,而国际上的热点是如何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生存率,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目前治疗肺癌、乳腺癌、肾癌的新药层出不穷,不论是化疗药物还是靶向药物,均使患者有不同程度受益,也极大地鼓舞了医师的士气。这些研究成果,很多是得益于全球多中心合作及随机对照临床试验的开展。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骨肉瘤的诊治水平,在我国进行骨肉瘤多中心协作、随机对照的临床试验迫在眉睫。

注:本文由牛晓辉制定,发布于《临床肿瘤学杂志》杂志 2012 年 10 月第 17 卷第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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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孙舒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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