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局限
尽管如此小心谨慎,但问题还是难以避免。在诺贝尔奖的历史上,错误虽然不多,但确实犯过。有时是表彰来得太迟了。今年的诺贝尔物理学奖不是在表彰上世纪50年代的科学工作吗?有的则是科研成果本身的质量存在问题。1949年,葡萄牙人埃加斯-莫尼兹因一项有争议的疗法“脑白质切除术治疗精神病”而获得该年度的生理学或医学奖。更令人感到难堪的是,1973年诺贝尔医学奖得主康拉德-洛伦茨在40年代曾发表过支持“灭绝劣等民族”的主张。米凯尔-索尔曼说:“不能保证诺贝尔奖得主都是圣人。他们只是一些象征而已。”事实上,评选问题几乎每年都会引发争论,那就是“诺贝尔奖真的发给那些有资格的人了吗?”2003年也未能逃脱这一规律。美国科学家雷蒙德-达马迪安在美国和瑞典的主要报纸买下版面,刊登整版广告,称自己理应获得今年的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米凯尔-索尔曼说:“对此,我不发表任何评论。我们的第10条规则十分清楚:我们可以对所作出的选择加以阐述,但我们永远不会公开未入选者名单。”噢,规则!每当提到这个问题,米凯尔-索尔曼时而说“没什么规则”,时而又会说“规则认为”。这两句话表面上看起来是矛盾的,但实际上反映了基金会在执行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的遗嘱(这个遗嘱过于简短而且已经过时)的时候所面临的难题。
这正是诺贝尔奖的局限性所在。米凯尔-索尔曼承认,“诺贝尔奖的历史虽然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科学的发展轨迹”,但科学在过去一个世纪里发生的变化太大了。基础科学方面的发现与其实际应用变得越来越难以区分;各学科之间(物理学与医学、医学与化学等)相互交叉的程度也越来越深。许多科学项目都是由一个课题小组集体完成的,很难从中确定一个、两个或三个主要的研究人员。然而在这个问题上,阿尔弗雷德-诺贝尔有明确的指示:科学奖必须颁发给个人,而不能是某个研究小组或研究机构。
要不要为改变而改变?要不要增设诺贝尔奖的类别?这一切现在都不能肯定。尽管如此,诺贝尔奖仍然受到了众人的追捧。
来源: 北京青年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