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端肥大症的术后缓解率众说纷纭,它依赖于肿瘤的形态学特征、疾病缓解的生化定义和手术专业技术。先前在曼彻斯特地区于1998年报道的完全手术缓解率为27%,当时采用的是公认的生化缓解标准。2010年指南共识的确立巩固了手术缓解的生化标准。英国索尔福德皇家基金会曼彻斯特神经科学中心神经外科和内分泌科的研究人员进行了一项研究,旨在评估在外科医生数量减少的情况下,2005年在曼彻斯特确立的专业垂体手术体系对肢端肥大症术后缓解率的影响。该研究发表于clinical endocrinology杂志2012年76卷第3期。
将2005-2010年第一次接受内镜下经蝶窦手术的患者纳入研究。手术由一名外科医生独立施行。通过收集术前和术后的生化检验结果[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和IGF-1]、临床方面、病理学方面以及放射学方面的数据作为肢端肥大症外科手术的数据库,并对之进行回顾分析。疾病缓解的定义采用2010年的共识标准(OGTT之后的GH最低值<0.4μg/l,以及与正常人群相匹配的IGF-1)。
研究纳入了43例肢端肥大症患者,其中有13 例(30%)微腺瘤和12例 (28%)侵袭性腺瘤。达到完全术后缓解的有29例 (67%)。微腺瘤(77%)、大腺瘤(63%)和巨大腺瘤(67%)的缓解率相似。与侵袭性腺瘤(74%vs 50%)、术前GH最低值<10μg/l(73%vs 54%)和IGF-1标准差积分<15 (72%vs 54%)的患者相比,非侵袭性腺瘤的缓解率并无显著升高。
由此可知,在外科医生数量减少的情况下,肢端肥大症的术后缓解率随着专业手术体系的建立而有所提高。尽管引入了更为严格的2010年指南共识,内镜下经蝶窦手术仍然是让肢端肥大症患者达到生化缓解的一个有效的一线治疗方案。
以肿瘤大小、侵袭性和术后疾病持续的情况将术前、术后OGTT之后的GH最低值和IGF-1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