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采用同步放化疗或加速放疗已被证实可以提高局部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HNSCC)患者的预后。为了评估联合使用这些方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来自法国里昂Centre Hospitalier Universitaire的Jean Bourhis,等人进行了一项研究。研究结果发表在柳叶刀肿瘤学的2月刊上。
这是一项3期随机临床试验,纳入患者为局部晚期,Ⅲ,Ⅳ期(非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患者,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评分为0-2。患者以1:1:1的比率被随机化分为三组,分别接受常规放化疗(7周70 Gy的放疗加3个疗程的卡铂和氟尿嘧啶化疗),加速放化疗(6周70 Gy的放疗加上2个疗程的卡铂和氟尿嘧啶化疗)和单独加速放疗(64.8Gy [1.8Gy每天两次] ×3.5周)。主要终点指标,无进展生存期(PFS)。
结果发现:在2000年2月29日-2007年5月9日间,共有279例患者接受常规的放化疗,280例接受加速放疗+化疗, 281例仅接受加速放疗。中位随访时间5.2年(IQR 4.9-6.2);各组化疗和放疗的依从性均较好。加速放疗+化疗相较传统的放化疗(HR1.02,95%CI为0.84-1.23; P = 0.88)或加速放疗(0.83,0.69-1.01,P=0.060),并未能提高PFS;常规化疗组的PFS优于加速放疗(0.82,0.67-0.99,P= 0.041)。 3年PFS常规化疗组为37.6%(95%CI32.1-43.4),加速放疗+化疗组34.1%(28.7-39.8),加速放疗组32.2%( 27.0-37.9)。加速放疗组发生RTOG3-4级急性黏膜毒性为226例(占84%),高于加速放疗+化疗组(205例,占76%)和常规化疗组(180例,占69,P =0?0001)。常规化疗组有158 例(60%),加速放疗+化疗组176例 (64%),加速放疗组例190 (70%),治疗期间需插入喂养管(P = 0.045)。
由此得出结论:化疗联合放疗的治疗效果显著,加速放疗并不能取代化疗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传统的放化疗能获得最有利的结果,而加速放疗可能并不适合同步联用放化疗。
各组无进展生存率(A),总生存率(B),局部复发率(C)和远处转移率(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