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中毒怎么办?教你使用解毒剂

2017-08-17 12:04 来源:丁香园 作者:颖子
字体大小
- | +

当误服、服药过量、药物滥用等情况导致用药剂量超过极量时,均可引起药物中毒。而药物中毒若抢救不及时,后果将不堪设想。下面就来看看哪些常见药物容易中毒,及其它们的解救措施吧!

苯二氮卓类

苯二氮卓类药物主要有地西泮、艾司唑仑等,属于镇静催眠药。此类药物用药过量,常常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中毒症状可表现为持续的精神紊乱、严重嗜睡、颤抖、语言不清、蹒跚、心动过缓、呼吸急促或困难、严重乏力等。

解救措施

1. 宜及早进行对症处理,包括催吐或洗胃,以及维持呼吸和循环。

2. 如果出现异常兴奋,则不能继续用巴比妥类药,以免中枢性兴奋加剧或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延长。

3. 使用苯二氮卓受体拮抗药氟马西尼可解救中毒症状,氟马西尼静脉注射初始剂量为 0.3 mg。

4. 如在 60 秒内未达到要求的清醒程度,可重复注射本药,直到患者清醒或总剂量达 2 mg。

巴比妥类

巴比妥类药物也属于镇静催眠类,常用药物主要有苯巴比妥、戊巴比妥、可可巴比妥等。这类药物在口服剂量达到催眠量的 5-10 倍时,即可引起中毒(中毒),10-15 倍时可引起重度中毒,血药浓度高于 80-100 μg/ml 时有生命危险。急性中毒症状为昏睡,进而出现呼吸表浅、通气量大减,最后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解救措施

1. 口服未超过 3 小时者,可用大量温生理盐水或 1:2000 的高锰酸钾溶液洗胃。洗完再以 10-15 g 硫酸钠导泻。

2. 可使用碳酸氢钠或乳酸钠碱化尿液,减少本类药在肾小管中的重吸收,也可用甘露醇等利尿药增加尿量,促进药物的排泄。

3. 由于换气功能障碍所致的呼吸性酸中毒可促进本药透过血-脑脊液屏障,加重中毒反应,因此保证呼吸道通畅尤为重要。必要时需行气管切开或气管插管,给予输氧或人工呼吸,也可适当给予中枢兴奋药。

4. 血压偏低时,可静脉滴注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或低分子右旋糖酐。

吩噻嗪类

氯丙嗪为抗精神失常的一线用药,属于吩噻嗪类,其过量引起药物中毒的症状有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包括昏迷、低血压和运动障碍等。

解救措施

1. 氯丙嗪中毒处理主要是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必要时要尽早洗胃或导泻,但需注意的是不得诱导呕吐。

2. 同时要监测体温和心血管功能,至少 5 天。静脉注射苯巴比妥 9-11 mg/kg,以控制心律失常。

3. 当患者出现心力衰竭时可使用洋地黄类药强心治疗,并给予去甲肾上腺素治疗低血压。

4. 同时进行心电图监测,先给予地西泮,随后给予苯妥英钠 15 mg/kg,以控制惊厥。

阿片类

阿片类药物属于镇痛麻醉类用药,如吗啡、哌替啶、美沙酮等,这些药物若用药过量很容易引起药物中毒。如吗啡成人中毒量为 60 mg,致死量为 250 mg。一般晚期癌痛的患者用量较大。此类药物的中毒症状主要有昏迷、呼吸深度抑制、瞳孔极度缩小(针尖样)、体温下降等。由于严重缺氧,最终可导致休克、循环衰竭、瞳孔散大、以及患者死亡等。

解救措施

1. 口服 4-6 小时内,应立即洗胃以排出胃内药物。人工呼吸、给氧。给予升压药提高血压,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减慢心率。

2. 补充液体维持循环功能。静脉注射纳洛酮 0.4 mg,或肌内注射纳洛酮 0.4-0.8 mg。

3. 当血液中的原形药及其代谢产物浓度过高时,可进行血液透析。

阿托品

阿托品若用药过量引起中毒,常表现为动作不协调、神志不清、抽搐、幻听幻师、谵妄、狂躁、两手抓空、呼吸短促或困难、言语不清、心跳异常加快等。

解救措施

1. 除洗胃等措施外,可给予尼可刹米或注射新斯的明、毒扁豆碱或毛果芸香碱等。

2. 新斯的明可皮下注射 0.5-1 mg,每 15 分钟 1 次,直至瞳孔缩小、症状缓解为止。

阿司匹林

阿司匹林等水杨酸类药物使用过量也会引起中毒症状。本药血药浓度达 200 μg/ml 可出现轻度中毒症状,300 μg/ml 时可出现明显中毒症状,达到 400 μg/ml 时可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轻度中毒症状即水杨酸反应,变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谵妄、幻觉、重症精神紊乱、昏迷、呼吸困难而危及生命等。

解救措施

1. 首先要催吐或洗胃,纠正高热、水电解质酸碱失衡以及酮症。应保持血糖正常,并监测水杨酸盐血药浓度降至中毒水平以下。

2. 给予大量碱性药利尿可促使本药排泄,但不应给予碳酸氢钠口服,因可能反而促使本药吸收,但可静脉给予碳酸氢钠促进药物的排出。

3. 严重的可考虑血液透析或腹腔透析。如有出血,可给及维生素 K 或输血,并根据出血部位和出血量采取相应措施。

编辑: 张秦溪

版权声明

本网站所有注明“来源:丁香园”的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于丁香园所有,非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丁香园”。本网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同时转载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